最近火的一本书名字叫《旧巷故墟》,其中的角色是沈知意陆辞澜顾瑾行,这本书的作者情感丰富,艺术感染力强,实力推荐。沈知意陆辞澜顾瑾行小说章节内容介绍:脸上发痒,一摸,已是泪流满面。养自己都费劲那年,我在肮脏巷口捡回了被祸害个遍的天才贫困生。他双眼空洞:「你做什么都随便吧。」我什么都没干。只是替他擦干净身体,换上件干爽的白衬衫。结巴地认真道:「好好,活着。」后来,他自学考上了最好的大学,又成为最年轻的博士生导师。
《旧巷故墟》精彩章节试读
脸上发痒,一摸,已是泪流满面。
养自己都费劲那年,我在肮脏巷口捡回了被祸害个遍的天才贫困生。
他双眼空洞:「你做什么都随便吧。」
我什么都没干。
只是替他擦干净身体,换上件干爽的白衬衫。
结巴地认真道:「好好,活着。」
后来,他自学考上了最好的大学,又成为最年轻的博士生导师。
在接他回家的寻常夏夜,他冷着脸依旧拒绝了那个笑如暖阳的小姑娘。
而我第一次,听到他失神紧张地问:
「什么是喜欢?」
看到他手中拿着她送的昂贵胸针。
我就知道,我该离开了。
收拾好行李要走的时候,我回头看了一眼生活了几年的出租屋。
狭窄闷热。
唯一好的,就是窗台养的一盆仙人掌。
我俯身将陆辞澜那双拖鞋摆正在最上层的鞋架上。
砰地一声。
在阳光下激起薄薄灰尘,铁门关了个严实。
陆辞澜去参加讲座之前,在饭桌上刚给我看过房本。
在市中心,是一栋崭新的,漂亮的大平层。
也不知道他究竟攒了多久才买下来的。
他说:「我以后慢慢还你。」
「不用,还。」
救下他的时候,就我没想着让他还我。
他冷淡道:「还完两清。」
我默默推给他清炒虾仁和一碟凉菜。
陆辞澜低头吃饭,却依旧能看出优越锋利的轮廓。
透过现在,隐约能看出当年高中少年站在演讲台,被清风鼓动,清冷削瘦的身影。
喜欢,不是非得要人知道的。
没人规定付出了一定要有回报。
他以后就该如我想象的一样,意气风发,明月高悬。
和他这么久,我就已经很知足了。
我静静用手掌托着下巴,认真看他,突然说了没头没尾的一句:
「陆辞澜,以后也得,好好活。」
就是可惜,我结巴的毛病到现在都没好。
希望回老家县城相亲时可别被人家嫌弃。
回想那天夜里。
「师兄!等等我!」
漂亮肆意的女孩招手而来,已经连着半年都追在陆辞澜身后了。
我静静站在门口树下的阴影里,如仰慕陆辞澜一样,羡慕着她。
小太阳一样明目张胆地表达爱意,完美显赫的家世,活泼开朗地性格。
第二章
他们站在一起,好像天生一对。
刚开始陆辞澜冷漠不耐烦,避之不及,和始终对我的一样。
后来忍不住动容,只有面对她时才会放低底线,任她嬉笑触碰。
最后他拿着她硬塞过来的礼物,忐忑问我:
「喜欢是什么?」
我与他并肩走进月色里,低头看着他的身影交叠笼住我的。
当时我怎么回答的来着?
我磕巴又认真道:
「喜欢大概就是,见到他就,怦然心动,想到他时嘴角,上扬。」
——「就是你救了陆辞澜?你就这么贱啊!既然喜欢他?那让你喜欢个够!」
那群曾在陆辞澜身上施暴的ch sh,将我的头狠狠摁在厕所脏水桶里。
「喜欢会患得患失,敏感多疑。」
——「陆辞澜!我送你去,医院!不许睡!你还得,报答我呢!」
隆冬腊月,我喊得撕心裂肺,背着割开手腕,已经失血过多半昏迷的他跌跌撞撞奔向医院。
「喜欢是在乎他的,每一句话,每件事第一时间,想,分享给的人。」
——「我打了五份工,挣了一千二百块。我买,回来了蛋糕。生日快乐,陆辞澜。」
我站在玄关门口提着蛋糕,开心得连鞋没换,笑盈盈地看他。
「喜欢就是,酸溜溜,气呼呼,还甜丝丝。」
红灯啪嗒一声。
我抬头,陆辞澜刚好望进我的眼底。
「叮咚!」
手机提示音让我惊醒过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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