傅斯年沈清欢的小说名字是错把惊鸿作平生,这是一本非常精彩的现代言情书籍,由作者傅斯年编写,这本书语言朴实,文笔清新,错把惊鸿作平生的主要内容是:她早就过了有事的阶段了。认识他们的人都知道,沈清欢爱傅斯年爱到发疯。她18岁开始就追在他身后跑,一毕业便进了傅氏,成了他的秘书。白天在工作上配合他,晚上在大床上伺候他。遇到危险冲在前面替他挡刀,遇见酒局挡在身前替他喝酒。包里常年随身带的记录他喜好的记事本就有三本,他一个眼神她就能第一时间响应。
《错把惊鸿作平生》精彩章节试读
她早就过了有事的阶段了。
认识他们的人都知道,沈清欢爱傅斯年爱到发疯。
她18岁开始就追在他身后跑,一毕业便进了傅氏,成了他的秘书。
白天在工作上配合他,晚上在大床上伺候他。
遇到危险冲在前面替他挡刀,遇见酒局挡在身前替他喝酒。
包里常年随身带的记录他喜好的记事本就有三本,他一个眼神她就能第一时间响应。
在他身边无名无分熬了七年,她终于熬到别人都从骂她痴心妄想,到笑着问什么时候好事将近。
谁也不愿相信她能眼睁睁看着他娶别的女人。
就连傅斯年也不信。
只是他们不知道,就在一周前,沈清欢已经答应了父母回老家相亲了。
……
第一次遇见傅斯年,在她18岁那年。
她接到妈妈电话,“欢欢,你爸爸出了车祸,现在在医院抢救。情况很严重,你赶紧回家见他最后一面吧。”
沈清欢大脑一片空白,慌不择路冲出去,直接撞在了傅斯年的车上。
幸好傅斯年及时踩下刹车,她伤得不重,爬起来一瘸一拐就往医院跑。
傅斯年将她拉住,问清楚缘由后,打了个电话,又亲自将她送到医院。
他们赶到时,院长匆匆带着最专业的团队进了手术室,将她爸从鬼门关拉了回来。
沈清欢和母亲抱在一起,喜极而泣。
隔着泪光,她看见傅斯年就站在不远处,轻声和院长道谢。
沈清欢这才知道,院长是他请来的。
那一瞬,这个站在光里,眉眼冷峻的少年,仿佛降临她世界的天神。
沈清欢一开始只是想感谢他,所以追在他身后跑,力所能及做些她能做的。
毕业后进了傅氏,意外和他发生了关系,成为了他的贴身秘书。
感情渐渐就变了质,也在他偶尔的温柔里,生出了不该有的贪念。
直到一个月前,傅斯年突然对她很冷淡。
她心生忐忑,犹豫了很久,在一次事后,小心翼翼问他:“傅总,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?”
傅斯年冷峻的眉眼凝结,好一会儿才说:
“有点腻了。”
沈清欢脸色苍白,在他凉薄的眼神里,落荒而逃。
当天傅斯年去了国外出差。
破天荒的,没有带上她这个贴身秘书。
第2章
第二天,她便看见了他和谢琳琳联姻的传闻。
一周后回国的傅斯年,无名指上多了一枚婚戒。
那时,她便知道,美梦终有清醒时,她该和傅斯年分开了。
傅斯年已经离开,将这套住了七年的公寓送给了她。
沈清欢一边收拾公寓里的东西,一边联系中介挂牌。
这套公寓位置在核心区域,她定的价格又低于市场价很多。
中介重点推荐,当晚便有人上门看房,交了定金。
签完合同后,中介笑得热切:“沈小姐,买家全款购房,大概一周就能走完流程。”
沈清欢怔了怔,笑着点头:“好,谢谢你了。”
将人送走后,她开始着手收拾家里。
鞋柜上的招财小福猫,是她搬进来那天摆上的。
傅斯年笑着说她财迷,却在她转身那一刻将她压在鞋柜上肆意索取。
他咬着她的耳垂,沙哑的嗓音里带着沉沉笑意:“你拜它不如拜我。”
客厅里的地毯,是他们去海外出差时,他路过商场看见的。
他刷卡买下,地毯隔了半个多月才漂洋过海送来家里。
她拆完地毯,他开始拆她身上的衣服,眼尾趣味盎然。
“看见的第一眼,我就觉得,它一定很好睡。”
墙角的单人沙发,他曾难得温柔,抱着生病的她坐在上面哄。
洗手间的剃须刀,是她第一次送他的礼物,他一用好几年。
书架最左侧的那本《商战策略》扉页,画着他一时兴起,寥寥几笔描绘出的她。
七年的时间,真的好漫长。
长到傅斯年那样矜贵冷漠的一个人,在这栋房子每一个角落,都和她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回忆。
沈清欢边收边丢,最终还是在满地狼藉里,泣不成声。
她哭了一宿,早晨冰敷了半小时,又上了厚厚粉底,眼皮才勉强看不出红肿。
翻出早早写好的辞职报告,她直接去了公司。
刚在工位上坐下,就见部门同事都用一种微妙又同情的眼神看着她。
沈清欢还没来得及询问原因,就见傅斯年办公室门被推开,谢琳琳走了出来。
她穿着一身高定礼服,妆容精致,通身是被豪门娇养出的千金气质,在公司自如得仿佛是这栋大厦的女主人。
沈清欢终于明白了同事们那些微妙眼神的由来。
毕竟,大家都以为她会是未来的老板娘。
结果朝夕之间,傅斯年订婚,她的处境变得尴尬。
倒是谢琳琳看见沈清欢的身影后,仿佛毫无芥蒂。
她脸上挂着一抹甜甜的笑,将手里拿着的请柬递给她,热情邀请。
“沈秘书,早啊。一周后是我和斯年的订婚宴,我是特意来给大家送请柬的。”
“沈秘书跟着斯年的时间最久,到时候可一定要赏脸来参加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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