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把你准备的那束捧花弄脏了,想着再让人送过来一束。”
“只是没想到这束也脏了。”
宋沫指了指地上的玫瑰。
霍邱随意看了一眼,摸了摸宋沫的肩膀安慰道:
“不就是捧花吗,我再让人送一车过来。”
“这种小作坊的花看着就廉价,你皮肤娇嫩,别到时候起了豆就不好了。”
自从他出来,除了给了地上的玫瑰一个眼神,其余时刻眼睛都黏在宋沫身上。
也就丝毫没有注意到站在旁边,动作局促的我。
朋友疑惑的声音把我拉回来。
“这人看着怎么那么像易亦婷?”
我被吓得抖了抖,下意识想要跑走。
“怎么可能,现在小婷应该还在送外卖吧。”
霍邱满不在乎道。
我现在灰头土脸的,还带着口罩,可不至于到了连每晚都同床共枕的人都认不出来程度。
归根结底,还是霍邱不在乎我罢了。
我苦笑,偷偷把手上戴了三年的戒指摘下。
本来要塞进口袋里,但想了想,我还是扔进了地上散落的玫瑰花里。
既然霍邱根本就没爱过我,那我也不该留恋了。
霍邱指了指地上的玫瑰花。
“你把这花带走吧。”
这话是对我说的,他的眼睛却在宋沫身上。
“阿邱,今天是咱俩的婚礼,你让我做个主,把这个代跑留下来参加我们的婚礼怎么样。”
我心慌,摆手想要拒绝。
可霍邱大手一挥,道:
“当然可以,今天你最大,想干什么我都依你。”
他又看向我。
“我给你十万,今天就待在这里吧。”
朋友在一旁哎哟地叫。
“不愧是沫姐,说什么邱哥都依。”
宋沫害羞的把脸贴近霍邱的胸膛。
“能跟阿邱那么好的男人在一起,是我的福气。”
他们三个闹作一团,丝毫没有管旁边满脸抗议的我。
最后,我被霍邱叫人带到婚礼现场。
大厅里蓝色的灯光从天花板打下,一眼望去,好像进入了梦幻花园。
天花板上吊着的挂灯闪着光,我能清晰地看见上面镶着的密密麻麻的钻石。
之前,我有在霍邱朋友的嘴里听说过他的青梅。
最让我印象深刻的,就是他的青梅喜爱一切闪闪发亮的东西。
其中最属的,就是钻石。
而大厅里,随处可见的,也是钻石。
路过的人衣着繁华,各种高定穿在身上,举着酒杯谈笑风生。
我穿着工作的马甲,上面清晰的印着“代跑代送”的几个大字。
大家好奇的目光毫不吝啬地落在我的身上。
我像一个裸身小丑,滑稽又可笑。
只是站在那里,我的自卑感扑面而来,好像要把我淹没。
“你谁啊?”
我望向声源处。
是一个穿着性感的中年女士,她的脖子上挂着一颗宝石,我被刺得捂住双眼。
“哪儿来的乡下人?居然敢来玷污我女儿的婚礼。”
我放下手解释:
“是宋小姐让我留下的。”
女士皱了皱眉。
“我女儿怎么会留你这种人在这儿,平时她是最嫌弃你们这种穷人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