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年前,我高烧昏迷,傅霆骁用二百块把自己卖了,
成为了一个最低等的马仔。
十年后,我们早已打下了港城的半片天。
我决定回家休养身体,与他过普通人的生活,生儿育女。
他却带回一个穿白裙的女孩,温柔呵护,
在我的厉声质问下,他将人保护在身后,
“阿芙,我在黑暗里待太久了,也想见一见光明。”
我冷笑一声,大概是安稳日子过久了,
他忘了自己的来时路。
…………
我看向一旁瑟瑟发抖的阮星禾,冷笑一声,
“我给你钱让你读书,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?”
阮星禾扑通一声跪倒在我眼前,
“对不起沈小姐,都是我的错。我一定会把这些钱还给你的,哪怕我去卖血卖肾……”
傅霆骁脸色一变,他连忙冲上前,将她扶起,
眼底的心疼做不了假,
刺得我心口一痛。
三年前我在一场火拼中掉了一个孩子,
为了给孩子祈福积德,我资助了几名大山里的女孩读书,
阮星禾是她们当中最有出息的一个,
跳出了大山,考到了港城。
我可怜她只身在外,对她多有照拂,
没想到我不过去海城办事三个月,
她便成为了傅霆骁那难得一见的‘光明’。
我有些不耐烦,挥了挥手,几个机灵的马仔便将她围了起来,
“我不是天生的慈善家,背叛的人,要付出代价。”
傅霆骁将人护在身后,嘲讽一笑,
“阿芙,你好像还没搞清楚状况,我不是在和你商量。”
他眼光一扫,众人瑟缩不敢上前,
也是,这几年傅霆骁积威已久,
除了一些沈家的旧部,已经有很多人都忘记了,
我才是这座大厦的主人。
“傅霆骁。”我叫住他,
“我们两个人的事可以容后再议,但青云的规矩你不会不懂。”
他脸色铁青,难看极了。
我什么也没说,只是抽出一把匕首,扔在地板上。
傅霆骁咬着牙,一步步走上前,
捡起那把刀,
在阮星禾的尖叫声中,手起刀落,挑断了自己的手筋。
鲜血流了一地,染红了我昂贵的地毯,
他声音有些抖:“你满意了?”
阮星禾在一旁哭的泣不成声,她跪在傅霆骁的身旁,
怒目而视:“沈小姐,阿骁他只是不爱你了,你就要赶尽杀绝吗?”
傅霆骁用另一只健全的手将她揽在怀里,
我看着这一对苦命的鸳鸯,将心口那点苦涩咽了回去,
在阮星禾的搀扶下,他艰难站起来,留下一句警告。
“沈芙,你不会永远得意。”
我冷笑一声,对着一旁的助理兼保镖阿染道,
“去查这三个月来港城的动向,盯紧傅霆骁的人,顺便把我们的人往回调。”
等到人全部散去,我才颤抖着,给自己点了一根烟。
十年过去了,我看过了太多人情冷暖,
也遭到了无数次的背叛,本以为早已麻木,
却不想傅霆骁还是让我痛苦不已,
他可是傅霆骁……
从前,愿意用自己一命,换我一命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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