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但他是沈思逸。
是十岁那年,我世界崩塌后,唯一肯为我停留的那一束光。
我父母离婚那年,我像变了一个人,疯狂地用食物填补内心的空洞,很快把自己吃成了一个小胖子。
同学们的嘲笑恶毒又直接:“你爸妈就是因为你这么胖才不要你的!”
童言往往最伤人。
我信了。一边恨着自己,疯狂进食,一边又恐惧变胖,偷偷抠吐。
混着泪水的面包,味道咸涩得像人生的滋味。
深夜暴食后在地板上醒来的清晨,我默默地清理着呕吐物。
我知道,妈妈在她的新家里抱着新女儿,其乐融融。
爸爸在麻将馆里,输钱了也不再打妈妈——因为换成了我。
我至今记得他酒醉后扭曲的脸,母亲的尖叫,以及她把我拽到身前当盾牌的触感。
那个男人骂我是“肥猪”,说我这身肉“够榨一锅油”。
那时我就明白了,人都是自私的。
我甚至阴暗地想,如果母亲在就好了,如果打的是她就好了。
原谅我的坏,我只是不想活在地狱里。
所以我毫不犹豫地把我的亲生父亲送进了监狱。
在他又一次输红眼,竟妄想绑架沈思逸勒索钱财时。
我看着那个男人,身体里跟我流着同样血液的男人被警察摁倒在地,脸上尽是疯狂的难以置信,嘶吼着问我为什么。
为什么?
因为如果他碰碎了沈思逸,就等于彻底碾碎了我世界里唯一的光。
只有沈思逸不同。
小学时,他是班长,会制止同学给我起侮辱性的外号,会在我低血糖晕倒时,背起我跑去医务室。
所以,在他属于别人之前,我愿意付出一切抓住他。
我拼命学习,只为和他考上同一所大学。
直到新生报到那天,我看着他作为学生代表致辞,阳光落在他肩上,他微笑着对我说:“你好学妹,第一次见面,我是你们的学长沈思逸。”
他不记得我了。
没关系。
我伸出手,握住他的,仿佛握住了我整个贫瘠青春里唯一的暖源。
“您好学长,我叫许朝。”
很搞笑的名字,但很高兴,终于正式走到你身边。
等他能看见我,或者,等我彻底死心。
一年时间,足够将我的耐心耗尽。
所以,在收到宁夏回国的消息后,我决定亲手为这场漫长的独角戏落下帷幕。
我约了沈思逸在一家高级餐厅见面。我选了一条墨绿色的绸缎长裙,后背深V,几乎露到腰窝,这是我从未尝试过的性感。
苍白的胸口瘦得只剩骨架,我甚至刻意垫了垫。
如果他喜欢,我不介意真的去挨两刀。
背上那道为救他而留下的疤痕,也赤裸地暴露在空气中。
我不再掩饰我的伤痕累累。
一切准备就绪,唯独沈思逸迟到了整整一小时。
他赶来时,脸上带着惯有的,令人沉溺的歉意。
我没有看他,直接对侍应生点了一瓶最贵的红酒,价格抵得上我当年好几个月的馒头钱。
沈思逸愣住了,试图阻止:“朝朝,这太……”
我抬手打断他,声音平静得自己都惊讶:“我点的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