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年前,我不择手段从白月光手里抢走了沈思逸。
一年后她回国,我当着所有人的面主动提了分手。
看着周围人或同情或嘲讽的目光,我差点没忍住笑出声。
没人知道,这场替身戏码我自编自导了整整一年。
飞机起飞时,我望着账户里三百万的到账短信,缓缓摘下了那枚订婚钻戒。
沈思逸,你的深情男主演得不错,但老娘片酬结清,恕不奉陪。
手机屏幕亮起,是一条闺蜜发来的八卦讯息,附着一张机场抓拍。
照片里的女人巧笑嫣然,正是宁夏。
一年了,她终于回来了。
我的指尖有点凉,思绪飘回一年前,沈思逸大学毕业那天。
那也是他的白月光宁夏决绝出国,而他整个世界崩塌的日子。
他失联了,像人间蒸发一样。
所有人都找不到他。
但我知道,我的机会来了。
沈思逸太耀眼了,像正午的太阳,我这种活在阴影里的人,连靠近都会被他灼伤。
唯有在他坠入深渊的这一刻,我才能屏住呼吸,小心翼翼地走近,妄图抓住这道曾短暂照亮过我生命的光。
我把他电话打爆了。
三年大学时光,这是我第一次拨通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。
辩论赛庆功宴那晚,我鼓足勇气加了他,他随口说:“和手机同号。”
他的一句话,在我这里就是需要妥善保管的圣旨。
电话始终无人接听。一种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。
我疯了一样联系他公司的人,他们也被吓坏了。
最终,在警察的帮助下,我们破门而入。
一股浓烈的酒臭扑面而来。客厅窗帘紧闭,一片狼藉。
沈思逸就倒在沙发旁,胡子拉碴,脸色惨白,手里还攥着一个空酒瓶。
那一刻,我的心像被狠狠拧了一把,说不清是心疼,还是一种扭曲的“幸好”。
我冲上去,几巴掌拍在他脸上,触手一片滚烫。
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,瞳孔没有焦距。
我猛地抱住他,眼泪和鼻涕毫无征兆地涌出,糊了他一肩膀。
这眼泪三分为他,七分为我自己,为这来之不易的“靠近”。
后来,我成了他的救命稻草。
我逼他刮胡子,拖他出门晒太阳,带他去吃暖胃的粥。
我几乎蛮横地侵入了他的全部生活。
那时我刚找到实习,工资只有一千五。
我留下最基本的地铁费,剩下的全花在他身上。
公司提供的免费咖啡和白开水成了我的主食,饿得狠了,就啃冰冷的馒头。
低血糖时常发作,头晕目眩时,陌生路人递来的一颗糖,都能甜得我鼻子发酸。
但我甘之如饴。
沈思逸心里的冰山,似乎正被我这般不讲理的痴傻慢慢融化。
他渐渐恢复,健身慢跑看书,找到了新工作,变回了那个阳光夺目的学长。
周围所有人都以为,我们顺理成章该在一起了。
我也曾这样天真地以为。
但事实上,我们只成了“最好的朋友”。
多么讽刺的称号。
他从未说过喜欢我,而我,几乎掏空了自己去喂养这段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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