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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大圆广觉经]后续完整大结局_明悟金刚经后续更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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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完结 免费

这是一场从“危房”到“净宅”的心灵蜕变之旅。透过对世间无常与内心妄执的深刻观照,引领读者拨开迷雾,照见那如明月般本来清净、不动不摇的自性光明,获得生命的终极安稳。

作者:明觉居士 类型:玄幻言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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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简介

明悟金刚经的小说名字是大圆广觉经,这是一本非常精彩的东方仙侠书籍,由作者明觉居士编写,这本书完美无缺,无可挑剔,大圆广觉经主要介绍的是:开篇:火宅说立宗“三界(欲界、色界、无色界的总称)如火宅,众生于中戏,不知焚身患,沉迷五欲(财色名食睡)嬉。”此乃吾所宣火宅之说,源出《法华经·譬喻品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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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篇:火宅说立宗

“三界(欲界、色界、无色界的总称)如火宅,众生于中戏,不知焚身患,沉迷五欲(财色名食睡)嬉。”此乃吾所宣火宅之说,源出《法华经·譬喻品》。昔者佛陀观三界众生,困于贪嗔痴三毒,执于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四相,于生老病死、爱别离、怨憎会、求不得、五阴炽盛八苦中轮回,如小儿在燃烧之宅,沉迷玩具(执念)而不知危在旦夕。故佛陀设三车(声闻乘、缘觉乘、菩萨乘)之喻,诱众生出离,非教人行厌世之举,实乃示现“诸行无常(三法印之一,诸法无永恒不变之性)、诸法无我(三法印之一,诸法无永恒不变的自我实体)、涅槃寂静(三法印之一,烦恼断尽、身心清净的境界)”之真谛。

火宅之“火”,非木石燃烧之实火,乃是“业火(身口意造作之业力所生的烦恼之火)”;火宅之“宅”,非砖瓦构建之实宅,乃是“执念之笼”。众生因“我执(执着于自我实有)”而起贪嗔,因“法执(执着于诸法实有)”而困迷,于六根(眼耳鼻舌身意)对六尘(色声香味触法)所生之六识(眼识至意识)中攀缘不息,使业火愈燃,宅墙愈炽。如《楞严经》所言:“一切众生,从无始来,生死相续,皆由不知常住真心,性净明体,用诸妄想,此想不真,故有轮转。” 火宅说之核心,在于破“相”——明悟火宅非实、业火非实、我非实、法非实,于“真空(诸法无自性、空无实体,非断灭空)”中见“妙有”,方能出离执念之宅,证入涅槃寂静。

然世人多曲解,谓佛劝人出家避世,实则谬矣。佛陀成道前,曾为王子,历经娶妻生子、苦行修行,终悟“中道(不执于苦行与纵欲)”。火宅说之“出离”,是心之出离,非身之遁世。如《金刚经》云:“应无所住而生其心”,心不执于五欲六尘,虽处三界之中,亦如出火宅之外;若心执于“出家”之相,即便遁入山林,仍在执念之宅中煎熬。此乃火宅说之根本:离苦之关键,在破执,不在避世;解脱之途,在明心,不在遁形。

今闻君言“危房”,其义何如?与吾火宅之说,是同途异辙,还是异曲同工?

一问:危房之“危”,何指?

火宅说:吾之火宅,以“业火焚执”为危,众生因执而受苦,因苦而轮回。君之“危房”,其“危”何在?是物理之倾颓,还是心法之险患?

危房说:此“危”非土木崩摧之危,亦非刀兵相加之险,乃是“因缘和合(诸法由因缘相互依存而生,无独立恒常之体)”之险相(外在显现之相状)。《维摩诘经》云:“诸法皆妄见,如梦如泡影,如露亦如电,应作如是观。” 危房非实有之物,而是时空、根尘、认知三者因缘聚合而生的“生灭幻相”。如人立于途,遇骤雨则避于檐下,檐非“安宅”,雨非“实灾”,然“雨打身湿”之险、“檐下暂避”之安,皆是因缘聚合之相。危房之“危”,便是此等相状之“不安稳性”——因因缘无恒,故险相无常,如风中烛、水上泡,看似暂存,实则随时可能生灭转化。

二问:既非实有,何以称“宅”?

火宅说:吾之火宅,以“三界”为宅,以“执念”为墙,虽为喻体,却直指众生轮回之境。君言危房非实,何以用“宅”为喻?宅者,有界、有住、有依,君之“危房”,界在何处?住于何方?依于何法?

危房说:宅之“界”,在“当下(此时此地之刹那)”;宅之“住”,在“根尘相对(六根与六尘接触而生识之瞬间)”;宅之“依”,在“无明自性(因无明而妄生的虚妄自性)”。《楞严经》云:“随众生心,应所知量,循业发现。” 众生之心,如明镜蒙尘,因无明(迷惑不觉之根本烦恼)而不能照见实相,于六根触六尘之刹那,妄生“我”与“我所”之见,便将“当下之境”执为“安身之宅”。

如眼见色,便执色为实有;耳闻声,便执声为实存;鼻嗅香、舌尝味、身触触、意缘法,莫不如是。此“六根-六尘-六识”聚合之刹那,便是“危房”之界;众生执着于此刹那之境为“我之所在”,便是“危房”之住;而无明为惑、业力为因、烦恼为缘,便是“危房”之依。如《唯识三十论》所言:“由假说我法,有种种相转,彼依识所变。” 危房之“宅”,实是识变(心识变现之境)的假说,因众生执着于识变之相,故有“宅”之假名(方便施设之名相)。

三问:无明自性,与真如自性何异?

火宅说:佛陀言“一切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,但以妄想执着而不能证得”。此“如来智慧德相”,便是真如自性(不生不灭、不垢不净之真实本性)。君言“无明自性”,是真如自性被无明遮蔽而生的虚妄相状,还是另有其体?若为虚妄,何以能成危房之“依”?

危房说:无明自性,非真如自性之异体,乃是真如自性被无明缠缚而生的“虚妄用(不真实的作用)”。《大乘起信论》云:“依一心法,有二种门。云何为二?一者心真如门,二者心生灭门。” 真如自性(心真如门)本自清净、不生不灭,然众生因一念无明妄动,便入“心生灭门”,于真如体上生起“无明风”,吹动“阿赖耶识(藏识,含藏一切善恶种子)”之海,变现出山河大地、身心世界,此便是“无明自性”之由来。

无明自性如“月影”,真如自性如“明月”,月影非明月,却依明月而有;若无明月,月影不生;若无风扰,月影不动。众生执着于月影为实月,便在“无明自性”所变之境中沉沦,此便是危房之“依”。如《楞严经》所言:“见见之时,见非是见,见犹离见,见不能及。” 真如自性是“能见之体”,无明自性是“所见之相”,众生误将“所见之相”执为“能依之体”,故于危房中受险。

四问:危房之险,具体何状?

火宅说:吾之火宅,险在业火焚身、执念缠身,众生若不出离,便会在生老病死中轮回不息,受八苦煎熬。君之危房,既为因缘聚合之险相,其险具体何状?是一时之患,还是长久之劫?

危房说:危房之险,有“刹那险”与“相续险”之分,有“外境险”与“内心险”之别。《金刚经》云:“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。” 刹那险者,如电光石火,转瞬生灭,是外境因缘聚合之临时险相。如人行于道,突遇疾驶之车,车与人、道与时,四者因缘聚合,便成“撞车之险”;若车过、时移,此险便灭,是为刹那险。

相续险者,如江河奔涌,连绵不绝,是内心无明执着之持续险相。如人因情爱别离而生悲苦,情爱已离(外境已灭),然悲苦之心仍在,念念相续,如宅墙倾颓之势能,持续压迫身心,终至自寻短见,是为相续险。

外境险者,是六尘所现之险相,如火灾、水灾、车祸、疾病,皆是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六尘与六根接触而生的险患;内心险者,是六识所生之烦恼,如贪、嗔、痴、慢、疑,皆是意识攀缘六尘而生的执着,如宅之梁柱被白蚁侵蚀,看似无形,实则动摇根本。

如《法华经》中“穷子喻”,穷子(众生)于父宅(三界)之外流浪,遇种种险(外境险),心生恐惧(内心险),却不知父宅之中有无尽珍宝(真如自性)。危房之险,本质是“众生不识真如,执着于无明所变之险相”,故于刹那与相续、外境与内心之中,受种种苦。

五问:此苦与火宅之苦,同耶异耶?

火宅说:吾之火宅之苦,是“执念之苦”,源于我执、法执,是轮回之根本苦,如八苦皆是执念所生。君之危房之苦,是“险相之苦”,源于因缘聚合之险,此苦与我火宅之苦,是同一种苦,还是两种不同之苦?

危房说:同体而异相,同源而异流。《楞严经》云:“无明风动,妄有生灭。” 苦之“源”,皆是无明;苦之“体”,皆是业力;苦之“相”,则因执着之对象不同而有别。

火宅之苦,是“执于实有”之苦——众生执我为实、执法为实、执三界为实,故于实有之上生起贪嗔痴,受八苦煎熬;危房之苦,是“执于险相”之苦——众生执刹那之险为实、执相续之险为实、执外境内心之险为实,故于险相之上生起恐惧、悲苦、绝望,受分离之苦、五蕴(色受想行识)离散之苦。

如人遇火,火宅说谓“火是执念所生,破执则火灭”;危房说谓“火是因缘聚合之险相,离险则火不能伤”。火之体,是业力所生;火之苦,是众生执着于火之实有而生。故两者同源同体,皆是无明业力之苦,只是阐释之角度不同:火宅说直指苦之根源(执念),危房说直指苦之显现(险相)。

《维摩诘经》云:“一切法从妄想生”,执念是妄想,执险相亦是妄想。故火宅之苦与危房之苦,本质皆是“妄想之苦”,只是火宅说破“根本妄想”(我执、法执),危房说破“枝末妄想”(险相之执)。

六问:危房说之解脱,何以实现?

火宅说:吾之火宅说之解脱,在“破执明心”——明悟诸法无我、诸行无常,于真空妙有中见真如自性,便能出离火宅,证入涅槃。君之危房说,既以险相为苦,其解脱之途,是“避险”还是“破执”?若为避险,与世俗之趋利避害何异?若为破执,又与吾火宅说何别?

危房说:解脱之途,是“避险以保身,破执以明心”,两者相辅相成,非偏废其一。《法华经》云:“先以欲钩牵,后令入佛智。” 众生根器(众生的资质与领悟能力)不同,钝根者不识真空之理,若直说教其破执,如令小儿弃玩具而出火宅,小儿必不从;故需先以“避险”为钩,令其远离险相之苦,保全色身与心神,方能徐图觉悟。

如《阿含经》中,佛陀教弟子“不立危墙之下”,是为避物理之险;教弟子“不贪五欲”,是为避心法之险。避险非世俗之趋利避害,因世俗之避害,是执着于“我之安全”,仍在我执之中;危房说之避险,是“明悟险相是因缘聚合之幻相,故不执着于险相,亦不执着于避险之果”,是“无住之避险”。

如人行于道,见危墙而远之,非因“执于我怕墙倒”,而是因“明悟墙倒之险是因缘聚合,若执着于墙之实有、我之实有,便会生恐惧;若不执于实有,只是顺势远离,便无恐惧之苦”。此便是“避险以保身”——保全色身,是为了留待觉悟之因缘;远离险苦,是为了减少烦恼之干扰。

待众生根器渐利,便教其“破执以明心”——明悟危房非实、险相非实、我非实、法非实,于真空妙有中见真如自性,此时即便身处险相之中,亦如如不动(如佛陀般安稳不动)。如《金刚经》云:“应无所住而生其心”,心不执于险相,亦不执于安全,虽处三界险地,如在涅槃净土(清净安稳之境)。

故危房说之解脱,是“渐修”之途:先以避险为方便(为度化众生而采用的灵活方法),接引钝根众生;再以破执为究竟,引导利根众生证入佛智。此与火宅说“直指人心、见性成佛”之顿教,是因材施教,非有高下之分。

七问:避险与破执,何以并行不悖?

火宅说:吾之火宅说,以破执为核心,若执着于“避险”,便落入“法执”,反而离解脱愈远。君言“无住之避险”,如何能做到“避险而不执于避险”?此中分寸,何以把握?

危房说:分寸在“明悟因缘,不随境转”。《楞严经》云:“若能转物,即同如来。” 避险而不执,关键在“转境”而非“避境”——转“执着险相”之心,为“明观因缘”之心;转“被动避险”之行,为“顺势而为”之行。

如人遇雨,世俗之人执于“雨打湿衣”之苦,故急奔避雨,心生焦虑(随境转);危房说之避雨,是明悟“雨是因缘聚合,湿衣是因缘所生,避雨是顺势而为”,故从容寻檐下暂避,心无焦虑(不随境转)。避雨之行为虽同,然内心之执着有别:一为执实有而避,一为明因缘而避;一为心随境转,一为境随心转。

又如《维摩诘经》中,维摩诘居士示疾于丈室,诸菩萨、弟子往问疾,维摩诘言:“一切众生病,是故我病;若一切众生病灭,则我病灭。” 维摩诘之“病”,非色身之病,而是“悲心所生之病”——因众生受苦,故示现病相,以度化众生。此便是“无住之避险”的极致:虽示现病相(身处险相),却不执于病相;虽怜悯众生之苦,却不执于苦相。

故避险与破执,并行不悖之关键,在“心不执着”——避险是“身之行”,破执是“心之悟”;身之行顺应因缘,心之悟明照真空。如佛陀成道前,于雪山苦行六年,后受牧女乳糜之供,于菩提树下悟道。苦行是“避五欲之险”,受供是“顺因缘之境”,悟道是“破一切之执”;身之行或苦或乐,心之悟始终不动,此便是“避险与破执并行”之典范。

八问:君言危房非实,却又言避险保身,岂非自相矛盾?

火宅说:若危房非实、险相非实,何需避之?若需避之,便说明险相实有,危房实存。君之论,看似圆融,实则自相矛盾。何以解此悖论?

危房说:此非矛盾,乃是“真空妙有”之理。《金刚经》云:“空即是色,色即是空;空不异色,色不异空。” 危房之“空”,是“无自性空(诸法无固定不变之本质)”,非“断灭空(否定因果、否定善恶的极端空观)”;危房之“有”,是“因缘有(因缘聚合而生的暂时存在)”,非“实有(独立恒常之存在)”。

如镜中花,花非实有(无自性空),然镜中花之相确然可见(因缘有);若执镜花为实,便会伸手去摘,徒增烦恼;若因镜花非实,便否认花相之存在,亦是愚痴。危房之险,如镜花之相,非实有,却能引生苦果(如人执镜花为实而求之不得,生求不得苦;人执危房之险为实而恐惧,生恐惧苦)。故避险,非避“实有之险”,而是避“因执着险相而生之苦”。

《唯识三十论》云:“由彼彼遍计,遍计种种物,此遍计所执,自性无所有。” 众生因“遍计所执性(虚妄执着之自性)”,于无自性之险相中,妄执为实有,故生苦果;避险,是“遣除遍计所执”,令众生明悟险相是因缘聚合之幻相,不执着于实有,便不会生苦。如人见蛇(险相),若执蛇为实,便会恐惧奔逃;若知蛇是绳索(明悟幻相),便无恐惧。避险,非避蛇之相,而是避“执蛇为实”之妄念。

故危房说之“避险”与“非实”,非自相矛盾,乃是阐释“真空妙有”之理:空不碍有,有不离空;因空故,险相非实,可破执;因有故,险相能生苦,需避之。此与火宅说“火宅非实,却需出离”之理,同出一辙。

九问:君之危房说,引用诸多佛经,然佛经多言“出离”“破执”,罕言“避险”,君之论是否有违经义?

火宅说:佛陀于《法华经》《楞严经》《金刚经》中,皆教众生破执出离,而非避险保身。如《法华经》云:“今此三界,皆是我有,其中众生,悉是吾子。我欲令脱,无有众苦,只有常乐。” 佛陀之愿,是令众生脱离三界,而非在三界中避险。君之危房说,以避险为核心,是否有违佛陀本愿?

危房说:非违经义,乃是“方便法门”。《法华经》云:“诸佛如来,以方便力,于一佛乘,分别说三。” 佛陀之教,因众生根器不同,故有顿渐、权实之分。对于根器锐利、能直悟实相之众生,佛陀直说教其破执出离,如三车之喻,诱其出火宅;对于根器平庸、不能直悟实相之众生,佛陀需设方便法门,先令其远离苦果,再教其悟入实相。

如《阿含经》中,佛陀教弟子“五戒(不杀生、不偷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、不饮酒)”,便是最基础的“避险法门”:不杀生,是避“杀生之业”所生的轮回之险;不偷盗,是避“偷盗之业”所生的果报之险;不邪淫、不妄语、不饮酒,亦是同理。五戒非究竟之法,却是入道之基——众生若能持五戒,便能远离诸多苦果,保全身心清净,方能进一步修学四谛(苦集灭道)、十二因缘,破执出离。

危房说之“避险”,便是延续佛陀之方便法门:对于不能直悟“诸法无我、诸行无常”的众生,先教其“不立危墙之下”,远离明显之险相,如不贪五欲、不涉险境、不生恶念,以此避除当下之苦;待众生身心安稳、信心增长,再教其深入经藏,悟入真空实相,破执出离。此非违逆佛陀本愿,而是顺应众生根器,践行“因材施教”之教。

如《维摩诘经》云:“佛以一音演说法,众生随类各得解。” 佛陀之说,如一味之雨,滋润不同之草木;火宅说与危房说,如同一佛法之两面,针对不同根器之众生,皆以“离苦得乐”为终极目标。火宅说为利根众生说“破执出离”之顿教,危房说为钝根众生说“避险保身”之渐教,两者相辅相成,皆是佛陀之正法。

十问:若众生皆依危房说避险,是否便会贪生怕死,执着于色身,反而加重我执?

火宅说:吾之火宅说,以破我执为核心,若众生执着于避险保身,便会更加强化“我”之概念——“我要安全”“我要远离痛苦”,此乃是我执之极致,与解脱之道背道而驰。君之危房说,如何避免此弊?

危房说:关键在“明悟色身非实,保身是为利他”。《金刚经》云:“无我相、无人相、无众生相、无寿者相。” 危房说之保身,非“执着于我之色身”,而是“明悟色身是因缘聚合之工具,保身是为了利用此工具践行善业、度化众生”。

如菩萨发菩提心(上求佛道、下化众生之心),于三界中修行,不避生死,却亦不轻易舍身——因菩萨深知,色身是度化众生之工具,若色身毁灭,度化众生之因缘便会中断。如地藏菩萨发愿“地狱不空,誓不成佛;众生度尽,方证菩提”,地藏菩萨于地狱中救度众生,非因贪生怕死而避地狱之险,亦非因执着色身而留恋世间,而是因“利他之心”而保全色身,以便持续救度众生。

危房说之保身,便是如此:保身非为利己,而是为了利他;避险非为贪生,而是为了践行善业。如人若因意外而伤残,便无法赡养父母、抚育子女、帮助他人;若能避此意外之险,便能继续履行家庭责任、社会责任,践行菩萨行。此之保身,非但不会加重我执,反而会削弱我执——因心中所想,是他人之苦,而非自我之安。

如《大乘起信论》云:“以平等心,护念众生,随其根器,教化成熟。” 危房说之避险,是“以平等心护念自己”——护念自己,是为了更好地护念众生;避除自身之苦,是为了更好地帮助众生脱离苦海。此之保身,是“无我之保身”,与执着于自我之色身的“我执”,有着本质区别。

十一问:君言危房说与火宅说相辅相成,然两者之终极目标,是否同为涅槃?

火宅说:吾之火宅说,终极目标是令众生证入涅槃寂静,远离一切烦恼苦果,成就佛果。君之危房说,以避险保身为始,其终极目标,是否亦是涅槃?若然,何以见得?

危房说:然也。危房说与火宅说,终极目标同为“证入涅槃,成就佛果”,只是路径不同。《法华经》云:“唯有一乘法,无二亦无三,除佛方便说。” 涅槃是唯一之终极目标,火宅说与危房说,皆是通往涅槃之不同路径。

火宅说之路径,是“直捣黄龙”——直指烦恼根源(我执、法执),令众生当下破执,于真空妙有中见真如自性,证入涅槃。此路径如登高山,直攀峰顶,适合体力充沛、意志坚定之行者(利根众生)。

危房说之路径,是“迂回而上”——先令众生远离烦恼之果(险相之苦),逐步削弱烦恼之因(无明、执着),待烦恼渐消、智慧渐长,再直悟真如,证入涅槃。此路径如绕山而行,虽路途漫长,却平稳安全,适合体力虚弱、意志不坚之行者(钝根众生)。

如《楞严经》中,二十五圆通法门,皆是通往涅槃之不同路径,虽方法各异,终极目标相同。火宅说如“观世音菩萨耳根圆通”,直指心性,顿悟成佛;危房说如“大势至菩萨念佛圆通”,渐修渐悟,终至涅槃。

危房说之终极,是“明悟危房非实,险相非实,我非实,法非实,于无住中住,于无相中相,于无念中念”,此时便与火宅说所证之涅槃,无二无别。如人绕山而行,虽路途迂回,终能抵达峰顶;登顶之后,回望来路,虽路径不同,然所至之境,皆是同一峰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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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问:君之危房说,已渐次展开,然尚未言及“心房”之险,此前君言“觉悟以来,方知所在第一间危房,是‘心’房”,此“心房”之险,与其他危房有何不同?

火宅说:吾之火宅,以三界为宅,以执念为墙,而君之“心房”,似是更根本之宅。此“心房”之险,是否是一切危房之根源?其险何在?何以破之?

危房说:此“心房”,正是一切危房之根源,是“根本危房”;其余时空、根尘聚合之危房,皆是“枝末危房”。《楞严经》云:“心生则种种法生,心灭则种种法灭。” 心房之“心”,非肉团心,而是“阿赖耶识”——含藏一切善恶种子,是万法生起之根源。

心房之险,在“无明为根,烦恼为枝,业力为果”。阿赖耶识中,含藏无始以来之无明种子,如宅之地基,本就不稳固;因无明而起贪嗔痴等烦恼,如宅之梁柱,被白蚁侵蚀;因烦恼而造作善恶业力,如宅之墙垣,被风雨冲刷;最终,业力成熟,便成枝末危房之险相,如宅之倾颓。

如失恋之女,其枝末危房是“失恋之境”,其根本危房是“心房之执”——阿赖耶识中含藏“情爱执着”之种子,遇“失恋”之缘,便生“悲苦”之烦恼,造作“自寻短见”之业力,终至苦果。若能破心房之险,枝末危房之险自灭;如地基稳固,梁柱完好,即便风雨来袭,宅亦不会倾颓。

破心房之险,需“观心(观察心念之修行)”。《金刚经》云:“应云何住?应云何降伏其心?” 观心之要,在“明照心念,不随不拒”——观心念之生灭,知其无自性、无恒常,不执着于善念,不排斥于恶念,如观雁过长空,不留痕迹。

如《大乘起信论》云:“若能观察,知心无生,即得安心。” 观心日久,便会明悟“心本无生,因境而起;境本无实,因心而现”,此时心房之无明种子渐消,烦恼之枝渐枯,业力之果渐灭,根本危房自破;根本危房既破,枝末危房之险相,便如镜花水月,不能再引生苦果。

十三问:观心破心房之险,与吾火宅说之破执,有何异同?

火宅说:吾之火宅说之破执,是破我执、法执,令心无住,与君之观心破心房,看似相近,实则有何异同?

危房说:同在于“破执”,异在于“入手之处”。火宅说之破执,是“从外向内”——先破外在之法执(执三界、五欲为实),再破内在之我执(执自我为实),如先拆宅之墙垣,再毁宅之地基。

危房说之观心破心房,是“从内向外”——先破内在之心执(执心念、自性为实),再破外在之境执(执险相、诸法为实),如先毁宅之地基,再令宅之墙垣自倒。

如人欲拆一宅,火宅说之法,是先拆墙壁、门窗,再挖地基;危房说之法,是先挖地基,待地基坍塌,墙壁、门窗自倒。虽方法不同,然终能令宅毁灭(破执)。

火宅说之破执,如“疾风骤雨”,迅猛凌厉,适合根器锐利者,能于瞬间破执明心;危房说之观心,如“细雨润物”,温和持久,适合根器平庸者,能于渐修中破执。

如《金刚经》中,须菩提尊者闻佛陀说法,当下破执,证阿罗汉果,是火宅说之效;而钝根众生,需长期观心、持戒、行善,逐步破执,是危房说之功。

两者之同,在于“令心无执”;两者之异,在于“破执之先后、快慢”。然无论先后快慢,终能令众生破执明心,证入涅槃,此便是两者之殊途同归。

十四问:君之危房说,言及“业魔”,此前君言“业魔并非真实存在,只是临时比喻”,此“业魔”与心房之险、枝末之险,有何关联?

火宅说:吾之火宅说,言“魔障”,是指烦恼、欲望等阻碍修行之障碍,如天魔、五蕴魔、死魔、烦恼魔。君之“业魔”,既是比喻,其本质为何?与吾之魔障,有何关联?

危房说:“业魔”之本质,是“业力所生之烦恼障与所知障”,与君之魔障,同体异名。《唯识三十论》云:“烦恼障品类众多,我执为根,生诸烦恼,扰恼有情,障涅槃乐;所知障品类亦多,法执为根,生诸分别,覆所知境,障菩提智。”

业魔之“业”,是身口意造作之业力;业魔之“魔”,是业力所生之障碍。业力如种子,烦恼如芽苗,障碍如枝叶——业力种子遇无明之缘,便生烦恼芽苗,长成障碍枝叶,阻碍众生修行,此便是“业魔”之喻。

业魔与心房之险,是“因与果”之关系:心房之无明是因,业力是果;业力是因,业魔是果。如心房之无明种子,遇情爱之缘,便生情爱执着之业力,此业力便成“情爱业魔”,障碍众生明心见性。

业魔与枝末之险,是“体与用”之关系:业魔是体(障碍之本质),枝末之险是用(障碍之显现)。如“情爱业魔”之体,显现为“失恋之险”之用;“财富业魔”之体,显现为“破产之险”之用。

如《楞严经》云:“魔境现前,汝能谙识,心垢洗除,不落邪见。” 业魔并非实有,只是业力所生之障碍,若能明悟其本质是因缘聚合之幻相,不执着于魔境,便不会被其障碍;若执着于魔境为实,便会生恐惧、烦恼,落入邪见,阻碍修行。

故“业魔”之喻,旨在令众生明悟“业力之险、障碍之苦”,并非实有一“魔”在作祟,而是自身业力、无明、执着所生之幻相。破业魔之法,便是破无明、断业力、除执着,与破心房之险、枝末之险,同为一途。

十五问:君之危房说,已近圆满,然尚有一疑:若众生明悟危房非实、险相非实,是否便无需避险,可随心所欲?

火宅说:吾之火宅说,明悟火宅非实,却需出离,因“非实”是“无自性”,非“无显现”。君之危房说,若明悟险相非实,是否仍需避险?若无需避险,与“放纵私欲”何异?

危房说:明悟险相非实,仍需避险,此“避险”是“顺势而为”,非“执着实有”;与“放纵私欲”,有天壤之别。《维摩诘经》云:“虽度众生而无众生可度,虽灭烦恼而无烦恼可灭。” 明悟险相非实,是“无险可避”(因险非实有),然仍需“避险”(因险相之显现能生苦果);此便是“无住生心”——心无住于险相之实有,然行仍住于避险之因缘。

如佛陀成道后,仍需乞食、避雨、治病,并非佛陀执着于色身之实有,而是因色身是因缘聚合之显现,需顺应因缘而生活。若佛陀放纵私欲,不避风雨、不食不饮,色身便会毁灭,度化众生之因缘便会中断,此非觉悟之行,而是愚痴之举。

众生明悟危房非实后,仍需避险,是因“虽悟真空,仍随妙有”——真空是体,妙有是用;体用不二,空有不二。若离用谈体,便是“断灭空”;若离体谈用,便是“执着有”。

如《金刚经》云:“应无所住,行于布施。” 无所住是“真空之体”,行布施是“妙有之用”;若无所住而不行布施,便是“执空”;若行布施而有所住,便是“执有”。危房说之避险,便是“无所住而行避险”——心无所住于险相之实有,而行仍避险之因缘,是为“中道之行”。

放纵私欲,是“执着于有”——执着于五欲之实有,随心所欲,造作诸恶业,生诸苦果;而明悟险相非实后之避险,是“中道之行”——不执空、不执有,顺应因缘,践行善业,远离苦果。

如人明悟“酒非实有”,却不饮酒,因饮酒之因缘能生“乱性之苦”;明悟“色非实有”,却不邪淫,因邪淫之因缘能生“业力之苦”。此非执着于酒、色之实有,而是顺应因缘,远离苦果,与放纵私欲,有着本质区别。

故明悟危房非实后,仍需避险,此避险是觉悟之行,是中道之行,是通往涅槃之必经之路;而非放纵私欲,沉沦苦海。

结语:火宅危房,同归佛道

火宅说:君之危房说,深入浅出,引经据典,与吾之火宅说,同归“离苦得乐、证入涅槃”之佛道。虽路径有顿渐之分,根器有利钝之别,然其核心,皆是破无明、断执着、明真如,此乃佛法之根本。

危房说:然也。火宅说如利剑,斩断执念之根,令利根众生顿悟成佛;危房说如舟楫,载渡钝根众生,渐修渐悟。两者非对立,而是互补;非高下,而是适配。如《法华经》云:“雨一滴于一切,各各皆得增长。” 佛法如一滴雨,滋润不同根器之众生,火宅说与危房说,皆是这滴雨之显现,令众生皆能增长善根,离苦得乐。

三界如火宅,众生如小儿,沉迷执念而不知危;世间如危房,众生如旅人,执着险相而受诸苦。火宅说教众生“出离执念之宅”,危房说教众生“避除险相之苦”,终极皆令众生证入“涅槃寂静之境”。

愿众生皆能明悟火宅、危房之理,或顿悟、或渐修,破无明、断执着、明真如,于真空妙有中,见自本性,成就佛果,远离一切苦,常享一切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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