苍梧山横亘南荒万里,山阴处瘴气终年翻涌如墨,毒雾裹着腐叶与兽尸的湿腥,漫山遍野的奇花异草皆带剧毒,寻常凡人踏入三步,便会被瘴气蚀骨而亡。可偏是这死地,竟被硬生生辟出一方活色生香的地界——销金窟。
销金窟属魔宗合欢宗外门直辖,说是窟,实则是连绵数里的楼阁台榭,朱红廊柱皆缠鎏金纹,廊下悬着的琉璃灯笼足有上千盏,入夜后灯火齐明,竟将周遭的瘴气都逼退三尺。雕花窗棂后丝竹管弦声不绝,软糯的歌声混着胭脂香、烈酒气,还有修者身上淡淡的灵力波动,缠成一张密不透风的温柔网,网住了南荒各地来的寻欢客,也网住了那些生在底层、命如草芥的凡人。
慕峰,就是这张网底最不起眼的一只蝼蚁。
他是销金窟里最普通的店小二,年方十六,个头堪堪及成年男子的肩,眉眼周正却总覆着一层洗不净的疲惫,颧骨微突,是常年吃不饱的模样。他的手上结着厚厚的老茧,指腹磨得发亮,那是常年端盘擦桌、提水劈柴磨出来的;胳膊和小腿上满是新旧交错的疤痕,有的是藤条抽的,有的是瓷片划的,有的是修者的灵力扫过留下的灼痕。他没有灵根,是天地间最平凡的凡胎肉体,在这遍地修者的销金窟,连抬头看人都成了奢望。
天还未亮,巷口的鸡鸣尚未扯破天际的昏沉,慕峰已经撑着身子从柴房的草堆里爬了出来。昨夜的疼还刻在骨血里,每动一下,腰侧和胸口就传来钻心的钝痛,喉咙里泛着浓重的铁锈味,那是被打吐了血的余味。他扶着冰冷的土墙,慢慢站直身子,腿弯还在发颤,昨夜被合欢宗弟子踹断的筋络,此刻稍一用力就疼得他眼前发黑。
柴房是销金窟最偏僻的角落,漏风漏雨,堆着干柴和废弃的杂物,地上的草堆就是他的床,一张破草席,一床打了数层补丁的薄被,便是他所有的家当。他踉跄着走到柴房角落的水缸边,舀起一瓢冷水浇在脸上,冰凉的井水刺得他打了个寒颤,也让混沌的脑子清醒了几分。水面映出一张狼狈的脸:眉骨处的伤口结着暗红的血痂,血痂边缘还渗着血丝,嘴角高高肿起,破了皮,脸颊上有一块青紫的淤痕,那是被靴子踹的。身上的粗布短打早已破烂不堪,后背、胳膊的伤口渗着血,黏在布上,稍一动作就扯得皮肉生疼。
他咬着牙,伸手撕下身上破烂的衣襟,蘸着冷水慢慢擦拭伤口。冷水碰到破皮的地方,疼得他牙关紧咬,额头上冒出一层冷汗,可他连哼都不敢哼一声。在销金窟,疼是最不值钱的东西,没人会同情一个无灵根的凡人,喊疼只会招来更多的打骂。他擦得极慢,极小心,生怕扯裂了伤口,他还得干活,若是干不了活,管事婆子会毫不犹豫地把他扔出销金窟,喂了山阴的瘴兽,连尸骨都留不下。
昨日午后的一幕,此刻还清晰地映在他的脑海里,每一个细节,都像一根针,狠狠扎在他的心上。
昨日是南荒的赶墟日,销金窟里比往常热闹数倍,往来的寻欢客络绎不绝,合欢宗的弟子也来了不少。慕峰从清晨忙到午后,连一口水都没喝,手里端着一壶刚温好的烈酒,要送到二楼的雅间。那间雅间里坐着的,是合欢宗外门的炼气三层弟子赵三。合欢宗外门弟子分九等,炼气三层已是中等,在销金窟,便是天一般的存在。
慕峰端着酒壶,小心翼翼地走在雕花楼梯上,楼梯湿滑,他的脚底板磨出了水泡,走得极慢,却还是被脚下的台阶绊了个趔趄。他下意识地攥紧酒壶,可还是晚了一步,半壶滚烫的烈酒泼洒出来,大半都溅在了正站在雅间门口的赵三的锦袍下摆上。
锦袍是上品灵绸所制,绣着合欢宗的缠枝莲纹,是赵三极为珍视的东西。那一瞬间,慕峰的脑子一片空白,手里的酒壶“哐当”一声掉在地上,摔成了齑粉,温热的酒液混着瓷片,溅了他一脚。
他反应过来,立刻跪倒在地,头埋得极低,不敢看赵三的脸,声音发颤:“仙长恕罪,小的不是故意的,仙长恕罪……”
赵三正搂着一名红牌姑娘,满脸笑意,被这突如其来的酒液浇了个正着,锦袍下摆瞬间湿了一大片,酒气刺鼻。他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,眼中闪过一丝戾气,抬脚就踹在了慕峰的胸口。
那一脚带着炼气三层的灵力,慕峰像一块破布似的被踹飞出去,重重撞在楼梯的扶手上,又摔在冰冷的青石板上。胸口传来一阵剧痛,他感觉自己的肋骨像是断了,喉咙一甜,一口鲜血涌到嘴边,他硬生生咽了回去,依旧跪在地上,不停磕头:“仙长恕罪,小的赔,小的给仙长赔罪……”
“赔?你拿什么赔?”赵三冷哼一声,一步步走到他面前,居高临下地看着他,眼神里满是鄙夷和不屑,“一件灵绸锦袍,抵你这贱种十条命,你拿什么赔?”
他说着,弯腰揪住慕峰的衣领,将他狠狠掼在旁边的廊柱上。慕峰的额头重重撞在青石柱角上,瞬间破了皮,温热的鲜血顺着眉骨淌下来,糊住了他的眼睛,眼前一片血红。他疼得浑身抽搐,却依旧不敢反抗,只能含糊地求饶:“仙长饶命,小的错了,仙长饶命……”
“饶命?”赵三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,抬手一巴掌扇在慕峰的脸上,清脆的巴掌声在喧闹的销金窟里格外刺耳,“一个无灵根的泥腿子,也配在我面前谈饶命?销金窟的规矩,你不懂吗?得罪了合欢宗弟子,就得受罚!”
话音未落,他的指尖凝起淡粉色的合欢灵力,那灵力看着柔和,实则带着蚀骨的灼热。第一掌,狠狠拍在慕峰的后心。
慕峰感觉一股灼热的力量从后心涌入,瞬间蔓延至全身,五脏六腑像是被揉碎了一般,一口鲜血再也忍不住,喷了出来,溅在赵三的锦袍上,也溅在冰冷的青石板上。他的身子软软地瘫下去,赵三却不肯罢休,揪着他的头发,将他的头往青石板上狠狠撞去,一下,两下,三下……额头的伤口越来越大,鲜血染红了身下的青石板,慕峰的意识开始模糊,耳边嗡嗡作响,可赵三的骂声却依旧清晰:“贱东西,眼瞎的东西,敢污我的衣裳,我今天打死你,也没人敢说半个不字!”
他松开慕峰的头发,抬脚狠狠踹在慕峰的腰侧,又是一脚,踹在小腹,踹在腿弯。每一脚都带着灵力,慕峰像个破布娃娃,被他踢来踢去,身上的骨头发出“咯吱咯吱”的轻响,那是骨裂的声音。他想蜷缩起身子,减少疼痛,可赵三却踩着他的手背,狠狠碾动。
“啊——”慕峰终于忍不住,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。
手指骨被碾得生疼,像是要碎了一般,鲜血从指缝间渗出来,混着地上的瓷片,磨得皮肉模糊。他的手死死攥着,指甲嵌进掌心,可丝毫无法减轻那钻心的疼痛。
周围围了不少人,有销金窟的姑娘,有店小二,有寻欢客,可没人敢上前,只是远远地看着,眼神里有同情,有恐惧,更多的,是事不关己的漠然。在销金窟,这样的场景,早已司空见惯。一个无灵根的凡人,得罪了合欢宗弟子,挨打是活该,打死了,也不过是扔去喂瘴兽,掀不起一点波澜。
管事婆子闻声赶来,她穿着一身藏青色的布裙,脸上擦着厚厚的脂粉,眼神尖利,一看就是个趋炎附势的主。她看到眼前的场景,先是一惊,随即立刻换上谄媚的笑容,跑到赵三面前,连连作揖:“仙长息怒,仙长息怒,是小的管教无方,让这贱东西冲撞了仙长,仙长大人有大量,饶了他这一次吧。”
她说着,从袖中摸出一串铜钱,塞到赵三手里,陪笑道:“仙长,这点小钱,您拿去买壶酒喝,消消气,这贱东西,小的回去定好好教训,定让他给仙长赔罪!”
赵三瞥了一眼那串铜钱,脸上的戾气稍减,却还是抬脚狠狠踹了慕峰一脚,啐了口:“滚!别在这碍眼,下次再让我看到你,直接扔去喂瘴兽!”
“是是是,仙长慢走,仙长慢走。”管事婆子连连点头,看着赵三搂着姑娘走进雅间,才转过身,脸色瞬间沉了下来。
她走到慕峰面前,抬脚狠狠踹在他的胸口,骂道:“瞎了眼的贱东西,敢惹仙长,你是活腻了?销金窟养着你,不是让你给我惹麻烦的!”
她一边骂,一边拿起旁边的藤条,狠狠抽在慕峰的身上,一下,两下,三下……藤条带着劲风,抽在慕峰破皮的地方,瞬间抽出一道道血痕,皮肉外翻,鲜血直流。慕峰疼得昏死过去,又被疼醒,只能趴在地上,任由她打骂,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。
直到管事婆子打累了,才骂骂咧咧地停手,让两个杂役把慕峰拖到柴房,扔在草堆里,连一口水、一点药都没给。
那一夜,慕峰在柴房里疼得辗转反侧,昏死过去又醒过来。他咬着草堆里的干草,硬生生忍下所有的疼痛,没有发出一点声音。他知道,没人会来救他,在这销金窟,他只能靠自己。若是连这点疼都忍不了,他根本活不到今天。
慕峰擦完伤口,从草堆下摸出一个小小的陶制药瓶,瓶里装着最便宜的金疮药,是他攒了半个月的月钱买的。他倒出一点褐色的药粉,敷在伤口上,药粉碰到破皮的地方,疼得他浑身一颤,可他还是咬着牙,一点点敷匀。这瓶药,是他的救命药,他舍不得用,可若是伤口发炎,他就真的干不了活了。
敷好药,他找了一块干净的破布,简单地裹住伤口,然后踉跄着走到柴房门口,拎起那只比他胳膊还粗的木桶,慢慢朝着后巷的井口走去。井口在销金窟后巷的中央,周围围了不少打杂的凡人,都是和他一样,无灵根,命如草芥。他们看到慕峰狼狈的模样,眼神里闪过一丝同情,却没人敢上前搭话,只是默默让开一条路。
在销金窟,连同情都是一种罪过,若是被管事婆子看到,连带着都会受罚。
慕峰走到井口边,攥着冰冷的木桶绳,慢慢放下木桶。井水冰凉,刺得他的手骨发疼,指腹的伤口被井水浸着,疼得他指尖发麻。他咬着牙,打满一桶水,慢慢提上来,水桶很重,压得他的胳膊微微发颤,腰侧的伤口扯得生疼。他不敢慢,只能佝偻着背,拎着水桶,一步步朝着后厨走去。
后厨是销金窟最忙碌的地方,大师傅们都是有几分本事的,有的甚至是低阶的修者,在这后厨,也是说一不二的存在。慕峰拎着水桶走进后厨,立刻有大师傅呵斥:“死小子,磨磨蹭蹭的,想挨揍是不是?赶紧把水倒进水缸,然后去劈柴,今天的柴还没劈够呢!”
“是,大师傅。”慕峰低声应着,不敢有丝毫怠慢,踉跄着走到水缸边,倒进水,然后拿起斧头,走到柴堆旁,开始劈柴。
斧头很重,他的胳膊还在发颤,每劈一下,腰侧的伤口就扯得生疼,额头上冒出一层冷汗。可他不敢停,只能一下,两下,三下……机械地劈着柴,耳边是大师傅们的呵斥声,是其他杂役的忙碌声,鼻尖是饭菜的香气,可他却丝毫没有胃口。他从清晨忙到现在,连一口水都没喝,肚子饿得咕咕叫,可他不敢去要吃的,只能硬撑着。
销金窟的规矩,凡人打杂的,只有在客人和修者吃完后,才能吃一点剩下的残羹冷炙,若是敢偷食,被抓到就是一顿毒打。
慕峰劈着柴,脑海里却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三年前的事情,想起了那个给了他一颗野枣,给了他一丝希望的小丫鬟——青禾。
三年前,慕峰十三岁,那时他还在苍梧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子里生活。村子很小,只有几十户人家,都是凡人,无灵根,靠着耕种和打猎为生。虽然清贫,可日子也算安稳,爹娘健在,疼他爱他,他以为,自己这辈子,就会在这个小村子里,娶妻生子,安稳度过一生。
可天有不测风云,一场突如其来的瘴兽潮,打破了村子的平静。数不清的瘴兽从苍梧山的瘴气里冲出来,冲进村子,烧杀抢掠,无恶不作。瘴兽体型庞大,生性凶猛,身上带着剧毒,凡人根本不是对手。慕峰的爹娘为了保护他,被瘴兽活活咬死,死在他的面前。他亲眼看着爹娘倒在血泊里,亲眼看着瘴兽撕咬着爹娘的身体,却无能为力。
他攥着爹娘留下的半块窝头,从村子的后墙逃了出去,一路跌跌撞撞,朝着苍梧山外跑去。他不知道跑了多久,饿了就啃几口窝头,渴了就喝几口路边的溪水,身上被树枝划得满是伤口,脚上磨出了水泡,最后水泡破了,磨得血肉模糊。他差点被瘴兽追上,差点被瘴气蚀骨,数次死里逃生,最后辗转来到了销金窟,被管事婆子留下,做了一个最底层的店小二。
那时的他,才十三岁,懵懂无知,受尽了打骂和欺辱,对生活早已失去了希望,觉得自己这辈子,注定会像蝼蚁一样,在销金窟里累死,然后被扔去喂瘴兽。
直到青禾的出现。
青禾是在慕峰来到销金窟半年后,被管事婆子买来的,比慕峰小一岁,也是个凡人,却有着一丝驳杂的木灵根。虽是最底层的杂灵根,连炼气一层的门槛都摸不到,可在这销金窟,已是极为难得的存在。灵根,是天地间最珍贵的东西,有了灵根,就有了修炼的资格,就有了摆脱凡人身份的可能。
青禾被买来后,也在销金窟打杂,干的是最苦最累的活,可因为有灵根,管事婆子对她,比对其他凡人要好上几分,至少,不会随意打骂。
慕峰和青禾相识,是因为一次偶然。那时青禾刚到销金窟,笨手笨脚,不小心打碎了一只修者的茶盏,管事婆子大怒,拿起烧红的火钳,就要烫青禾的手。青禾吓得浑身发抖,却无处可躲。
慕峰就在旁边,他看着青禾无助的模样,想起了自己爹娘惨死的模样,鬼使神差地,他扑了上去,替青禾挡了一下。火钳擦着他的胳膊,烫出一道三寸长的疤,皮肉焦糊,疼得他眼前发黑。
管事婆子见慕峰竟敢阻拦,大怒,就要打他,青禾却跪了下来,连连求情,说她愿意加倍干活,赔偿茶盏,管事婆子才作罢,骂骂咧咧地走了。
那一夜,青禾偷偷来到柴房,找到慕峰,手里拿着一瓶金疮药,还有一颗野枣。她蹲在慕峰面前,小心翼翼地给慕峰敷药,动作极轻,生怕弄疼他。敷好药,她把那颗野枣递给慕峰,小声说:“慕峰哥,谢谢你。这颗枣,你吃了吧,很甜的。”
慕峰接过野枣,枣子红彤彤的,带着淡淡的果香。他咬了一口,枣肉甜糯,甜得渗心,那是他来到销金窟后,吃过最甜的东西。
青禾坐在他旁边,看着他吃枣,小声说:“慕峰哥,我有灵根,虽然只是最驳杂的木灵根,可我听说,有灵根的人,哪怕再弱,孩子也未必差。无灵根的人,命攥在别人手里,连活着都要拼尽全力,我不想你一辈子这样,也不想你的孩子,再走你的路。”
“你可以攒钱,娶一个有灵根的姑娘,生一个有灵根的孩子。那样,你的孩子就可以修炼,就可以摆脱凡人的身份,就可以不用被人欺负,不用像我们这样,活得像蝼蚁一样。”
青禾的声音很轻,却像一颗火星,落在了慕峰荒芜的心底,瞬间烧出了一片燎原的希望。
那句话,慕峰记了三年,刻在了骨血里。
他看着青禾,看着她眼中对未来的期盼,那一刻,他突然有了活下去的勇气,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念想——他要攒够钱,娶一个有灵根的姑娘,生一个有灵根的孩子,守着一方小院子,过几天不用挨揍、不用看人脸色、不用拼尽全力活着的清福日子。
这个念想,在别人看来,是痴心妄想,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,可在慕峰看来,这是他活下去的唯一支撑,是他在这泥尘般的日子里,唯一的光。
青禾在销金窟待了一年,后来被合欢宗外门的一名弟子看中,带走了,从此杳无音信。慕峰不知道她去了哪里,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,可他永远记得,那个给了他一颗野枣,给了他一丝希望的小丫鬟。
青禾走后,慕峰的念想,更加坚定了。
他见过太多无灵根凡人的结局,那些结局,一个个都惨不忍睹。
隔壁挑水的老丈,六十多岁,干了一辈子活,无儿无女,只因一次挑水慢了,被合欢宗的一名低阶弟子随手推下石阶,摔断了腿,再也干不了活。管事婆子见他没用了,就把他赶出了销金窟,他最后饿死在苍梧山的瘴气边,尸体被瘴兽啃食,连尸骨都没留下。
后厨的小杂役,和慕峰一样大,无灵根,只因不小心碰了一名修者的茶盏,就被那名修者活活打死,尸体被扔去喂了瘴兽,连一句辩解的话都没有。
还有那些在销金窟里老去的凡人,干不动活了,就被管事婆子赶出销金窟,最后要么饿死在路边,要么被瘴兽吃掉,要么被修者当作斗法的炮灰,死得不明不白。他们一辈子,都在拼尽全力地活着,可最后,却连一个体面的死法都没有。
而有灵根的人,哪怕只是最普通的杂灵根,结局也会截然不同。
销金窟的一名扫地丫鬟,有着一丝火灵根,被合欢宗外门的一名长老看中,收为弟子,从此踏入修行界,再也不用干那些苦活累活,再也不用看人脸色。
后厨的一名帮厨,有着一丝水灵根,虽然只是炼气一层,却也被一家小宗门收为弟子,离开了销金窟,过上了安稳的日子。
他们有灵根,所以有选择的权利,有活下去的底气,有护住自己性命的能力。
慕峰自己这辈子,注定困在销金窟的泥尘里,注定是个无灵根的凡人,注定要挨揍,要受气,要拼尽全力地活着。可他不想,让自己的孩子,再走自己的路。
他想让自己的孩子,有灵根,能修炼,能摆脱凡人的身份,能有一口安稳饭吃,能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家,能不用被人随意打骂,能不用连活着,都要小心翼翼。
他想让自己的孩子,活成个人样。
这个念想,支撑着他,在销金窟里熬了三年,挨了无数的打骂,受了无数的欺辱,却从未放弃。
而这个念想,被他藏在柴房床板下的暗格里,藏在那只磨得发亮的陶制小罐子里。
那只陶罐,是慕峰在销金窟的垃圾堆里捡来的,被他擦得干干净净,磨得发亮。罐子里,装着他三年来攒下的所有铜钱,那是他的希望,是他的盼头,是他在这泥尘般的日子里,唯一的光。
销金窟每月给底层凡人打杂的三百文月钱,这三百文,在修者眼里,连一粒下品灵石都买不到,可在慕峰眼里,却是活命的钱,是攒钱娶媳妇的钱。
他每月只留十文钱,买最便宜的粗粮,那是他的口粮,一碗糙米饭,就着一点咸菜,便是他一天的饭食。他舍不得买肉,舍不得买白面,甚至舍不得多喝一口水。剩下的二百九十文,他都会小心翼翼地攒起来,擦净,叠好,塞进那只陶罐里。
他受了伤,舍不得买好的药,只买最便宜的金疮药;他的衣服破了,舍不得买新的,只找块破布缝缝补补;他的鞋子磨破了,舍不得买新的,只在鞋底垫上一层干草。他抠门到了极致,对自己吝啬到了骨子里,可每一次,把铜钱塞进陶罐里,听到铜钱碰撞的清脆声响,他的心里,就会涌起一股暖流,所有的苦,所有的累,所有的疼,都烟消云散了。
他掐着手指算过,合欢宗外门辖下的村落里,有灵根的姑娘,哪怕是灵根驳杂的,彩礼也得五两银子。一两银子,等于一贯钱,一贯钱,等于一千文。五两银子,就是五贯钱,五千文。
他现在攒了三年,罐子里已有两贯七百三十文,离五千文,还有两千二百七十文。他知道,这还很远,可他才十六岁,他还有时间,还有力气,只要他不死,只要他还能干活,他就能一点点攒够,就能离自己的念想,越来越近。
这三年,他攒钱的罐子,换了三个。第一个罐子,是个小小的瓷罐,被管事婆子发现,摔碎了,他攒了半年的铜钱,散了一地,被其他杂役捡走了不少,他心疼得哭了一夜,却不敢声张。第二个罐子,是个木罐,被老鼠咬了个洞,铜钱掉了不少,他只能把木罐扔了,重新找了这只陶罐,藏在床板下的暗格里,小心翼翼地护着,生怕再出什么意外。
这只陶罐,是他的命根子,他每天晚上,都会偷偷拿出陶罐,数一遍里面的铜钱,一枚枚,数得极慢,极认真。铜钱磨得发亮,边缘圆润,每一枚,都沾着他的血,他的汗,他的泪,每一枚,都是他的希望,他的盼头。
白日里,他端茶送水,擦桌扫地,劈柴挑水,忙得脚不沾地,哪怕被打骂,哪怕受了伤,也从未有过一丝懈怠。他的指尖攥着盘子,指节发白,心里却在数着:再端十盘茶,就能多攒一文钱;再劈十根柴,就能离五两银子近一点;再洗十个碗,就能离自己的念想,更近一步。
夜里,销金窟的灯火依旧刺眼,丝竹管弦声不绝,笙歌阵阵,寻欢客们的欢声笑语,透过厚厚的墙壁,传进柴房里。慕峰守着冰冷的楼门,背靠门框,从怀里摸出那枚贴身藏着的铜钱。

那是他攒的第一枚铜钱,是他刚到销金窟,洗了三十天碗,换来的第一枚铜钱。这枚铜钱,边缘磨得光滑,沾着他最初的汗,最初的疼,也是他所有念想的起点。他把铜钱贴在胸口,感受着心口的跳动,感受着铜钱的温度,哪怕浑身是伤,哪怕前路茫茫,哪怕所有人都嘲笑他痴心妄想,只要这颗心还跳,只要这枚铜钱还在,他的希望,就还在。
有人笑他傻,指着他身上的伤疤,嘲笑道:“慕峰,你就是个无灵根的贱种,被打个半死还痴心妄想,娶有灵根的姑娘?做梦吧!你这辈子,也就配在销金窟端盘子,死了都得埋在瘴气里!”
管事婆子骂他不知天高地厚,拿着藤条指着他的鼻子,骂道:“你个瞎了眼的贱东西,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什么德行,无灵根,命如草芥,还想娶有灵根的姑娘,生有灵根的孩子?我看你是疯了!你这辈子,都别想走出这销金窟,都别想实现你的痴心妄想!”
合欢宗的弟子们,更是把他当作取乐的工具,随意打骂,随意欺辱,看着他狼狈的模样,肆意嘲笑:“无灵根的泥腿子,也敢有念想?灵根是天定的,你这辈子,都别想拥有,你的孩子,也注定和你一样,是个无灵根的贱种,永远被人踩在脚下!”
这些话,像一把把尖刀,狠狠扎在慕峰的心上,每一次,都让他疼得喘不过气。可他从不反驳,只是把这些话咽进肚子里,化作撑下去的力气,化作攒钱的动力。
他知道,这些人说的,或许是事实。无灵根的凡人,想娶有灵根的姑娘,确实是痴心妄想。有灵根的姑娘,哪怕灵根再驳杂,也会被宗门收为弟子,或者被其他修者看中,根本不可能嫁给一个无灵根的凡人店小二。
可他不想放弃。
哪怕希望再渺茫,哪怕前路再艰难,哪怕所有人都嘲笑他,他也不想放弃。
这世间的光,从来不会主动照向泥尘,可他偏要伸手,去够那一点光,哪怕指尖被磨断,哪怕骨头被打碎,哪怕流尽最后一滴血,哪怕粉身碎骨,他也要朝着那一点光,一步步走下去。
他是泥尘里的蝼蚁,可蝼蚁,也有仰望星空的权利。
他是无灵根的凡人,可凡人,也有拥有念想的资格。
天渐渐亮了,东方泛起了鱼肚白,销金窟的灯笼渐渐熄了,周遭的瘴气被晨风吹散了些,露出了一丝微弱的天光。后厨的炊烟袅袅升起,饭菜的香气弥漫在销金窟的上空,新的一天,开始了。
慕峰劈完最后一根柴,直起身子,腰侧的伤口扯得生疼,可他却微微扬起头,看向东方的天际。那里,有一丝微弱的天光,透过瘴气,洒下来,落在销金窟的朱红大门上,落在他的身上。
那丝天光,很微弱,却足够明亮,足够温暖,足够支撑着他,在这泥尘般的日子里,一步步走下去。
他拎着空木桶,又走到井口边,打满一桶水,冰凉的井水溅在脸上,却再也浇不灭他心底的那团火。他低头看着水面,映出一张狼狈却坚定的脸,眉骨的伤口还在渗血,嘴角还肿着,身上满是伤疤,可他的眼里,却藏着比销金窟所有琉璃灯笼加起来,还要亮、还要烈的光。
那光是骨血里熬出来的,是从死里抠出来的,是他活下去的唯一支撑,是他对未来的所有期盼。
他抬手抹了把脸,将水渍擦在破烂的衣裳上,拎着沉甸甸的木桶,一步一顿,朝着那扇朱红大门走去。他的脚步很慢,却很坚定,每一步,都踩在冰冷的青石板上,每一步,都朝着自己的念想,朝着那一点光,慢慢靠近。
门内,是纸醉金迷的繁华,是修者的高高在上,是数不尽的欺辱与毒打,是磨人的苦役,是泥尘般的日子。
门外,是苍梧山的瘴气,是凡人的颠沛,是未知的艰险,是渺茫的希望。
可他的心底,是那只藏在床板下的陶罐,是那两千七百三十文铜钱,是五两银子的彩礼,是有灵根的姑娘,是会喊他爹的、带着灵根的孩子,是晚年的一方小院子,一缕温温的、不用拿命换的人间烟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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