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云洲最落魄时,在路边捡垃圾吃。
我把他带回来,教他运筹帷幄攻人心机,
甚至……如何杀人不眨眼,成为人上人。
爱到最深的那几年,他跪在我脚边,“阿絮,我永远是你的狗。”
为了断了我的联姻,他独身一人杀进对方老巢,取对方首级,
满身是血,找我邀功。
结婚后,他手握全城黑白命脉,却依旧宠我到每日亲自为我跪着洗脚。
眼下,却有一个瘦弱的女人牵着两岁的男孩来认亲。
她说:“宝宝,这是你大妈妈。”
“妈妈身体不好,不能好好照顾你了。”
“爸爸说了,以后你就留在这里。”
霍云洲上位三年,孩子已经两岁。
我只是退到幕后,并不是死了。
我看着女人和孩子笑了笑,
“行,你敢留,我当然愿意收。”
女人和孩子跪在长长的台阶下。
这些年,霍云洲虽让许家由黑转白,但为了护我安全,选的山庄特别隐秘。
若不是霍云洲受益,一般人根本找不到。
认识霍云洲十年,世人都知他爱我,敬我,绝无二心。
我不开心他就会跪在我脚边哄我。
甚至用身体做诱饵讨我欢心。
卑微到如同我在院外养得那条德牧。
我从前以为狗养熟了就只认主人,没想到,他这条狗养不熟。
现在,许宅上下所有人都噤若寒蝉。
怕是也没想到,曾经叱咤风云的许温絮竟也有被逼宫的一天。
我让管家搬了把椅子放在家门口,坐下后俯视着长梯下的宋薇朝和孩子。
“想进我家的门也不是不行,跪着爬上来就行。”
宋薇朝闻言一怔,整张脸瞬间变得煞白,
“好,只要霍太太满意,能以后把小辉当成自己的孩子就行。”
管家顿时喝断她,“放肆!”
“谁准你在大小姐面前提自己的孩子这几个字的!”
院中的下人便都全身一颤。
谁不知道这三年,我为霍云洲怀过三次,可一次都没有留住。
孩子在我心中是大忌,无人敢提。
我抬手止了管家,“沈叔,无妨。”
话落,我眸光落回道宋薇朝身上,“说完了吗?说完了就爬吧。”
她眼泪忽然就流了下来,“好的,霍太太,反正我也快死了,只要你跟给机会就行。”
说完,她直直跪下。
她衣裤单薄,寒风阵阵,等到了我面前,膝盖已经磨得鲜血淋淋。
“太太,我断两条腿没什么,但是小辉是洲哥唯一的血脉,您就不要再为难孩子了!”
“太太,我求求您,给孩子一条生路吧!”
“您就算要我的双手双脚我都不会有怨言。”
“……”
她哭哭啼啼下,伸手拉住了我的裤腿。
我低头看着她。
鲜血染红了我的裤管。
真是脏啊。
“真的手脚都可以不要?”我笑问。
她的双手一阵打颤。
院子里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。
跟着我那么久,他们都知道,我这个人,笑得时候最可怕。
我点头,指了指正在除草的佣人,“你来,手里的剪刀给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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